信息导航                    第1版                    2003年4月

2003年

NO.3

总第十一期


【图书馆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教育厅三月二十八号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3]3号),意见中指出:面对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以及高等学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的新形势,我省高校图书馆工作还存在投入不足、图书文献资源短缺、现代化程度不高、专业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步伐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高校图书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新观念、明晰定位,明确新时期高校图书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高校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职能,加强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加快推进高校图书馆自动化建设;
    四、大力实施"安徽高等学校文献信息保障系统建设工程";
    五、加强高校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适中、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骨干稳定的图书馆工作队伍;
    六、进一步加大高校图书馆经费的投入力度: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和办公费等运行经费的投入比例应不低于学校事业费总量的5%,并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步增加;
    七、进一步推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八、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图书馆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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