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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进校前1个半月,学校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报送学校的自评报告(报告中要包含学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及学生等自然情况)(15份)和其它需要抽查的材料。
进校以后,专家组在学校大约停留一周左右,听取校长的汇报,查阅学校自评报告及报告所依据的重要原始资料,考察教学基本设施,听课,走访有关部处、院系,召开各种座谈会,查阅试卷、毕业论文等资料。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专业与课程建设和改革、教学管理、实践教学、学风、教学效果等。通过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考察意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评估结束前,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反馈考察意见,反馈意见不涉及评估结论。
专家组离校后一个月内,被评学校要及时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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