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图书馆----评估资料
2003年-2008年已评估和待评估的高校名单
 
 

2003教育部关于公布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航总局,中国科学院,全国妇联,部直属有关高校:

  2003年,我部组织了对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认真研究确定:

  上海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原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华侨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中医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20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化工学院、东北电力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原南方冶金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南中医学院、广西民族学院、重庆医科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兰州医学院等19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

  鞍山师范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青海民族学院等3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合格。

  希望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教学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专家组对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意见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4教育部关于公布北京化工大学等54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中国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2004年,我部组织了对北京化工大学等54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通讯评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将评估结论通知如下:

  一、确定以下30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北京化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林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

  二、确定以下19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上海水产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学院、东华理工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桂林工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西南林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

  三、确定以下5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合格:长治医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

  希望以上各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教学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教育部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5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航总局,中国科学院,全国妇联,部直属有关高校:

  2005年,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认真研究确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徐州医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三峡大学、湖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医学院、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工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43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辽宁工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安徽中医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汉江大学、湖北美术学院、南华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桂林电子工学院、广西工学院、海南医学院、重庆邮电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28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孝感学院、西藏藏医学院等4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合格。

  希望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教学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专家组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评估意见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安排(139)

月份

具体时间        (第一天报到)               

              

4

42342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

514519

华中农业大学

牡丹江医学院

 

52152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渤海大学

新乡医学院

6

6469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9

910915

吉林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917922

陕西师范大学

新疆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河北理工大学

辽宁中医学院

 

92492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

内蒙古民族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10

1081013

南京工业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宁夏医学院

10151020

武汉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石家庄铁道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

淮阴工学院

西藏民族学院

10221027

东华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合肥工业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大连大学

吉林体育学院

淮海工学院

青岛大学

郑州大学

泸州医学院

 

10

102911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上海电力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

武汉工业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音乐学院

   

11

1151110

天津商学院

河北北方学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

吉首大学

德州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陕西中医学院

   

11121117

北京交通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承德医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泰山医学院

武汉化工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商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11191124

四川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蚌埠医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汕头大学

惠州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1126121

西北工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长春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

南昌大学

武汉科技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肇庆学院

桂林医学院

云南财贸学院

甘肃政法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

12

123128

电子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皖西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郧阳医学院

茂名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财经学院

云南大学

12101215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电影学院